一盒“免費”雞蛋 一場“專家會診” 一次“體檢贈送” …… 這些看似“暖心”的關愛 卻很有可能是“精心”設下的消費陷阱 借“會銷”坑騙市民 ![]() 更讓人氣憤的是 會銷上購買的產(chǎn)品 在退貨和維權時 根本找不到商家 ![]() ![]() ![]() 好消息來啦 從五月一號起 這種情況將會有很大改觀 ![]() 荊州市工商局法規(guī)科副科長 魯佳玉:條例規(guī)定通過會議或者講座的方式銷售產(chǎn)品,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會銷,消費者因沖動消費購買商品起,7天之內可以享受無理由退貨。 ![]() 荊州市工商局法規(guī)科副科長 魯佳玉:自收到消費者退貨要求十五日未退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將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一旦被認定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工商部門將會對商家進行嚴格處罰。 荊州市工商局法規(guī)科副科長 魯佳玉: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或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這還沒完,還有后招! 要是商家“打一槍換一炮”卷款跑路怎么辦? 辦不到! 《條例》還對為會銷提供場地的房東或者經(jīng)營者進行了約束,要求場地提供者核查保存經(jīng)營者的營業(yè)執(zhí)照、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 《湖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于5月1號起正式實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會得到更加全面的保護。(來源:荊州電視臺江漢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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