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3日09時許,郝穴派出所接到群眾黃先生報警稱:自己水產(chǎn)門市上存放的5只雞被偷了。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往現(xiàn)場開展調查。通過調取店內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一名女子進入水產(chǎn)門市內,趁無人注意時將雞偷走。隨后,在縣局偵查中心的精準研判下,民警于當日10時許,將違法嫌疑人劉某某抓獲。 ![]() 目前,違法行為人劉某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處罰,被盜的5只雞已歸還給黃先生。 民警提醒 年終歲尾 請大家務必提高防范意識 不要給小偷留下可乘之機 普法小課堂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 來源:郝穴派出所、平安江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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