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開心 2025-7-8 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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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天數(shù): 1259 天 [LV.10]名揚(yáng)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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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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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45歲的寧波鄭女士趕公交車時(shí)不慎摔倒,骨折舊傷復(fù)發(fā)無法起身,她大喊“我是本地人,是我自己摔倒的,誰幫幫我”,但喊話20多分鐘,仍然沒有人上前幫忙。(2月14日《現(xiàn)代金報(bào)》)
2007年9月判決的彭宇案,已經(jīng)過去六年多了,在這么長的時(shí)間里,該討論的討論了,該有的共識也有了,為什么現(xiàn)實(shí)一次一次地,將人摔倒了要不要扶這種不是問題的問題,推到人們面前?我想,根本原因,就在訛人的低成本所致。這種結(jié)果助長了訛人行為,讓樂于助人的美德卻步。這就需要從法律層面,來進(jìn)行糾偏。
特別遺憾的是,在眾多曝光的訛人事件中,因?yàn)橛袛z像頭或人證,最后都是訛人者或訛人者的家屬簡單道歉了事。客觀上來看,訛人的惡劣后果與一句道歉這種最低成本的諒解方式,兩者不在一個(gè)層面上。被諒解,不僅沒起到撥亂反正的作用,也讓社會一次次失去糾偏的機(jī)會。
讓訛人者付出極大的成本和代價(jià),才能讓好心人擔(dān)心的“扶不起”,轉(zhuǎn)變?yōu)橛炄苏邠?dān)心的“訛不起”,社會也就沒有了“扶不扶”這樣的糾結(jié)。如果道德說教沒有效果,法律就應(yīng)該挺身而出,給好人撐腰,讓好人好報(bào)。
訛人沒成本啊。換我我也要訛,得手可以搞到一筆賠償,失手最多道個(gè)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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