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無聊 2015-2-14 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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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點
一名獨生子女,父母雙亡,想要繼承父母的股票房產,沒想到困難重重,最后只能將妻子告上法庭。
小編秉著嚴肅認真的態(tài)度表示:親,這絕不是一個冷笑話,而是個很有可能就發(fā)生在你身上滴事情喲!想知道前因后果?一起漲漲姿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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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4 08:38 上傳
荒唐案例 :
獨生子繼承遇阻 無奈告妻上法庭
已到不惑之年的劉先生是家里的獨生子,父親早在十幾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萬余股銀行股票歸老伴,也就是劉先生的母親郝老太太全權處理。去年6月,郝老太太也病故了,臨終前留下遺囑,將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處房產留給兒子劉先生繼承。
不過,在繼承遺產時,劉先生卻遇到了難以想象的困難。劉先生要求繼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銀行無法確認劉先生的繼承權,不予辦理。他只好到法院起訴,自己是獨生子,沒有其他同為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父母又都去世了,他能起訴誰呢?
萬般無奈之下,劉先生只好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母親的遺囑合法有效,讓其按遺囑繼承股票和房產。
法院立案部門審查后認為,劉先生的妻子并不是繼承案件的適合被告。劉先生也撤回了起訴,另尋辦法。
上面劉先生的遭遇可以用下面的圖示更形象地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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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4 08:38 上傳
1、劉先生是家中獨子,父母雙亡后想繼承股票和房產。
在我國,遺產繼承有兩種方式:一是通過公證的方式繼承,另一種是通過訴訟的方式繼承遺產。
2、股票交易所和銀行無法確認劉先生的繼承權,不予辦理。
3、那就打官司吧,問題又來了,找不到被告!
按法規(guī),必須有明確的其他繼承人作為被告,而獨生子女在父母雙亡的情況下,無人可告。
4、劉先生最后被逼無奈,將妻子告上法庭,想要回繼承權。
但法院最終認定,劉先生的妻子不適合當本案被告。
看到這里,各位親有木有無語心塞,好吧,問題已經來了,腫么解決捏?
公證處說法
可委托公證處調查,證明自己是獨子
對于劉先生的這種遭遇,南京公證處公證員表示,這種情況在現(xiàn)實生活中出現(xiàn)得不太多。該公證員告訴記者,目前我國沒有明確確立領養(yǎng)制度,而獨生子女證已經不能成為證明唯一繼承人的法定證明。舉例來說,一對夫妻雙方只育有一子,隨后夫妻雙方離婚,各自再婚,女方再次懷孕生子。這時,前面生下的兒子,依然可以保留獨生子女證。隨后,前妻新生下的孩子,因為某些特殊原因,被母親送到了自己前夫家寄養(yǎng),那么后來的這個孩子,就和女子前夫形成了事實收養(yǎng)關系,那這位前夫的兒子,依舊是獨子;由于沒有法律明確規(guī)定,后面收養(yǎng)的孩子,對于這位前夫的財產,在法律上也是有繼承權的。
國外對于類似事件,是通過辦理收養(yǎng)關系來確認是否有繼承權,但是在中國的法律上,這個關系的確還是個空白。但這樣的繼承關系,可以說是十分極端的,但即使出現(xiàn)類似的情況,如果協(xié)商得好,公證可以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好,那么到法院就是兩個孩子之間的繼承官司,不存在找不到被告的可能。而如果想證明是獨子,可以委托公證處對父母的戶籍、檔案、相關工作記錄等信息以及自己的相關信息進行調查,以確認繼承人唯一的身份。這屬于公證處的業(yè)務范疇,不需要訴訟解決。
可申請繼承公證,出聯(lián)系函查遺產
獨生子女如果遭遇父母突然離世的意外,要法定繼承父母的遺產該如何辦理呢?
首先,獨生子女可以到公證處申請繼承公證,公證處受理后,會發(fā)放聯(lián)系函,當事人可以憑借這份聯(lián)系函,到懷疑存有父母存款的銀行進行調查,銀行需予以配合。使用聯(lián)系函,以繼承為目的查閱銀行存款的相關規(guī)定,在江蘇已經實行很久了。“江蘇省司法廳和江蘇銀監(jiān)會早就聯(lián)合發(fā)文,對遺產繼承者查閱被繼承人遺產提供了方便,江蘇在這方面執(zhí)行得也很好。”
該公證員稱,“本來這種查閱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提出繼承公證申請,公證處開具聯(lián)系函,繼承人到銀行查閱;一種是做出親屬關系證明公證,憑借公證書到銀行查尋,但目前用的最多的還是聯(lián)系函!辈贿^,由于國內目前尚沒有個人全部財產登記制度,除了銀行里的存款可以查閱之外,其它不知情財產的調查,還是有難度的?傮w來看,聯(lián)系函已經解決了很多繼承問題,算是一大進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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