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二次酒駕被查,罰款5000元吊銷駕照
因酒駕被交警查處過的駕駛員,通常都會痛定思痛,認真掂量違法的代價。去年6月因酒駕被查處過的劉某卻沒有引以為戒,時隔一年后,又因飲酒后駕駛營運車輛,再次被高警荊州大隊民警查獲。
11月23日晚上,省高警荊州大隊民警在滬渝高速沙市收費站開展夜查行動。當晚7點,民警對一輛小貨車駕駛員進行酒駕檢測時,酒精快測棒亮起了紅燈。
隨后,民警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駕駛員進行了體內(nèi)酒精含量檢測。經(jīng)檢測,劉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22,屬飲酒駕駛。
原來,當天中午駕駛員劉某喝了二兩白酒,以為到了晚上沒事,就駕車上了高速,誰知被高速交警查了個正著。然而讓民警吃驚的是,這一次并不是劉某第一次酒駕被查。
去年6月,劉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處理過一次,駕駛證準駕車型也由B2降至C1。有過上次經(jīng)歷后,劉某不僅不思悔改,這次竟然又酒后駕駛營運車輛上高速。根據(jù)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酒后駕駛營運車輛的,駕駛員將被處以罰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銷駕駛證的行政處罰。(荊州新聞網(wǎng) 記者彭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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