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15-2-14 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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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一家人生活的基礎(chǔ),江陵縣郝穴鎮(zhèn)的楊女士去年11月在縣城買了一套房子,今年八月份就交房了,一家人本來都準備裝修,可是他們主臥室外的平臺上,突然降下一個龐然大物,讓裝修的計劃不得不停止。
楊琴買的房子就在這個樓盤的五樓,面積約98平米,今年8月份剛交房。夫妻倆之前帶著剛滿月的孩子住在父母家,現(xiàn)在眼看著就可以擁有自己的小家了,可是裝修遲遲沒有動工。這究竟是為什么呢?
原來,這個樓盤的一到四樓屬于商業(yè)門面,在五樓的楊琴家窗前,就形成了一個露天平臺,在他們第一次來收房時,這個平臺還是空曠的場地,可是在第二次過來準備辦房產(chǎn)證時,這里卻變了模樣——一面是抽油煙機、鍋爐、排風扇這樣的酒店裝置,另一面則是楊女士家的主臥室。
這些裝置距離楊琴的主臥只有一米遠,都屬于樓下新開的一家酒店,目前酒店正在試營業(yè),平臺上的裝置現(xiàn)在屬于半工作狀態(tài),但即使這樣,轟鳴聲依然很刺耳。在楊琴家主臥的另一側(cè)外墻上,連接的是酒店的煙囪,而地上有一片酒店廚房排放的油污。
正當記者了解情況時,一位自稱開發(fā)商的人走了過來,情緒有些激動。楊琴說,她們的要求是,要么將這些機器的拆除,要么換一個樓層。記者隨后與楊琴一家來到了開發(fā)商辦公室,一位姓楊的負責人接待了我們,表示愿意與楊琴一家進行協(xié)商。
這位負責人表示,將在十天之內(nèi)解決噪音的問題,如果不能達成一致,他們將與楊女士一家協(xié)商換房,不過更換不同樓層所產(chǎn)生的差價,需要業(yè)主承擔。在業(yè)主楊琴購買房屋時,售樓部銷售人員承諾他們,可以使用平臺的空地,可現(xiàn)在空地卻另作他用,這是否存在違約的情況?我們也咨詢了湖北思捷律師事務所的許圣國律師。許律師說,如果酒店對業(yè)主生活造成了影響,業(yè)主也有權(quán)要求其停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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