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開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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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江陵縣人民法院立案工作人員主動上門到困難群眾余某家中為其辦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立案手續(xù),并為其提供司法救助,緩交訴訟費三千余元。
2015年7月5日,余某之子余擁華駕駛二輪摩托車與余文平駕駛的中型自卸車相撞發(fā)生交通事故致受傷,后經(jīng)江陵縣人民醫(yī)院搶救于同年7月9日因救治無效不幸身亡,期間共支付搶救費用40141元。事故發(fā)生后,經(jīng)江陵縣交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余擁華和余文平各自承擔對等責任。2015年11月2日,受害人余擁華家屬依法向江陵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余文平及保險公司賠償其各項經(jīng)濟損失共計503352.5元。
經(jīng)查,余擁華家中僅有七十多歲高齡的老母親余某和智障三級殘疾的女兒余某某,家中已無勞動能力,也無生活來源。鑒于當事人余某家庭實際困難,為減輕當事人訴累,避免當事人來回往返法院辦理登記立案,江陵法院立案工作人員主動上門為當事人辦理了立案和緩交訴訟費手續(xù)。
近年來,江陵法院牢記司法為民宗旨,努力提高訴訟服務(wù)水平和能力,積極改進便民訴訟措施,讓有理無錢的人民群眾打得起“官司”,自今年五月一日實行立案登記制以來,已累計減免緩交訴訟費用十二萬余元,依法保護當事人訴權(quán),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認可和好評。(楚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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